上一页|1|
/1页

主题:黑龙江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筑

发表于2020-12-15
【#黑龙江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筑#】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黑龙江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高层建筑进行分类、分区域管理,打造城市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其中,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与城市设计相协调,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住宅要以多层或小高层为主。(新华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