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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藏丨落户兰州,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都在这!

发表于2017-10-23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提高户籍办理效率,10月18日,兰州公安公布了办理各类户口所需的材料及相关办理流程,提醒市民提前准备材料。


出生登记

1、新生婴儿登记户口,凭家庭户口薄、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由派出所直接办理。


2、收养孩子落户,凭借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结婚证、家庭户口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收养登记。


死亡登记

应当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判决书注销户口;针对县城农村地区死亡注销户口时,应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向家属签发《死亡注销户口告知单》注销死者户口。


迁出登记

申请人持《准迁证》或者其他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迁出,核对迁往地址,迁出人数当场办理,全户迁出的交回居民户口薄。


迁入登记

公民申报迁入登记的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材料到派出所申报迁入登记,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并由本人核对签字确认。




各类准入户口所需入户材料及办理流程

1


录用公务员、优秀选调生落户:凭组织或者人事部门的录用(选调)文件、录取(选调)单位介绍信、原籍户籍证明及身份证,由本人到县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证。


2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生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单位介绍信,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兰州市生源)凭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中专院校学生落户不受迁移证时间过期的限制,由派出所所长审批落户。


3

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人员落户:凭学校签发的同意该生退学的文件或者开除学籍的文件、迁移证、原籍注销户口证明、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到家庭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办理户口。

4

夫妻投靠:申请人为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书面申请、单位(社区街道)证明、户口薄、住房证明,被申请人原籍户籍证明、无职业证明(仅限非农业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其中申请人为本县农业户口的需所属村、乡(镇)同意迁入证明,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初审报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5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薄身份证、住房证明、单位(社区街道)证明,被申请人原籍户籍证明、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其中被申请人已经成年的,还需要提供未婚及无职业证明(不包括因政府拆迁改造等,明令户口冻结的区域),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初审报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

父母投靠子女: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薄、身份证、住房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身份证、退休或者无职业证明(不包括因政府拆迁改造等,明令户口冻结的区域),由申请人向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初审报县局审批办理准迁手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7

补入遗漏人口登记:申请人凭书面申请、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户籍室查阅内部户口存档材料。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填写《补录户口呈批表》。派出所初审后上报县局审批补录户口。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

军队转业及家属随转落户:凭省、市军转办的落户介绍信,转业证、原籍注销户口证明、接受单位介绍信、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由县公安局审批办理。其中有家属随迁的,需要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身份证、《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户口迁移介绍信》、《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随调人员情况登记表》,县局审批办理。


9

现役军人家属随军户口:随军家属是农业户口的,凭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签发的《随军户口审批表》、《干部家属随军报告表》、任职晋衔命令、军官证、结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住房手续,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随军家属是非农业户口的,凭上述手续,由公安局、县局审批办理。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0

工作调动户口迁入: 行政管理垂直单位:凭本行业省级机关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签章的《调动人员批准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入单位介绍信、户籍证明、身份证,由本人到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审批办理。非垂直管理单位:干部凭组织、人事部门;工人的凭劳动部门出具签章的《调动人员批准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入单位的介绍信、户籍证明、身份证。由本人到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审批办理。


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落为家庭户,没有的落为单位集体户。


申请人因工作调动办理家属子女户口随迁的,仅限于其配偶在原籍没有工作或者已经退役,子女在原籍未婚、无业,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11

回国人员落户:凭护照、原注销户口证明、回国人员落户通知,由派出所内勤办理户口恢复。




办理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1

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申请人凭书面申请;户口薄、身份证、常表复印件、户籍证明、父母户籍证明、市民委批件由派出所受理上报;更正民族成分的,申请人凭书面申请,户口薄、身份证、常表复印件、户籍证明、派出所存档的档案材料,派出所情况说明,户口发生迁移的提交迁移证存档材料,由派出所受理上报县局审核,市局审批备案后变更更正。

2


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人凭本人申请或者监护人申请(16岁以下);身份证、户口薄、常表、户籍证明、派出所存档申报户口登记存档材料、责任区民警入户调查材料、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派出所户籍室出具情况说明,户口发生迁移的提交迁移证等存档材料,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派出所受理上报县局审核,市局审批备案后变更更正。


3

公民申请更改姓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除外),16周岁以下的凭书面申请、学校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长审批;16周岁以上的凭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派出所受理,派出所所长负责初审,分县局户政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4

凡公民申请变更性别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公民实施变性手术后变更性别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派出所凭相关资料受理,派出所所长负责初审,分县局主管局长负责审批,市局户政处负责备案。


其他辅项目变更凭相关证件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


发表于2017-10-24

收藏,留着有用

发表于2017-10-24

涨知识

发表于2017-10-24

好齐全

发表于2017-10-24

谢谢楼主分享,有用

发表于2018-03-05

挺好的,长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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