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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民日报和央视都将"穷人"捆绑在高房价上

发表于2013-06-18

请问看过中国的法律吗?中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穷人的住房权是用划拨土地的廉租房,经适房保障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中要求政府提供穷人的"适足居住权",但非财产权。没有一个国家会对穷人的居住权收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与穷人无关。想买的绝不是穷人。 

发表于2013-06-18

本来大家都不穷,但是你们把房价抬的那么高,大家想买却买不起,一下成了穷人

发表于2013-06-18

但愿廉租房、经适房都分给了真正的穷人,而不是“开着豪车有办法的穷人” 

发表于2013-06-18

多生孩子,要计划生育要收社会抚养费,因占了社会资源;那过多房产不占用社会资源吗?!

发表于2013-06-18

长姿势了!法有明文,为啥中国的穷人还是需要积几代之力买高价商品房呢?

发表于2013-06-18

其实高房价就是政府与新闻媒体炒出来的

发表于2013-06-18

第三套房起收持有税,一个人占有那么多的社会资源就要负起更多的责任,政府应该每月按总房价的1%收房产持有税!如果他有300套房,价值10亿,那每月才收他1000万的税!要不他就卖剩2套,298套还政于民,自然房价会降,穷人也买的起房子,社会资料分配才合理解决!同意的顶起来

发表于2013-06-18

只要政府财政依赖土地出让,有房有家的梦想只可能是少数人的中国梦,否则就是白天做梦。

发表于2013-06-18

有人想买房,想价格低点;因为有需求,有人就来建房卖,想价格高点;有人看到这个市场好,多收点税。大家都说对方有问题,那大家都不带幻想如何?想买的放弃,想赚钱的也放弃,想收税的也放弃。如何?大家什么都没有。 

发表于2013-06-18

穷人的住房问题应该由政府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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