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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月4日兰州G1001号G1026号G1027号三宗土地拍卖

发表于2011-03-03

3月4日兰州G1001号G1026号G1027号三宗土地拍卖

G1001号、G1026号、G1027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于2011年3月4日下午在兰州城关区通渭路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6楼土地拍卖大厅拍卖。搜房网将派记者奔赴现场第一时间报

在供地条件中,国土部门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等,避免竞得人“拿地”之后拆迁,维护被拆迁人利益。

三块宗地均为商业、居住综合用地

根据公告,三块宗地均为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其中,G1001号宗地为七里河区S269号规划路以西、B272号规划路以北,面积为10675.4平方米。出让用地“净地”出让,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管线管网的拆迁迁移及土地平整和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由竞得人负责全部用地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护与治理工作。G1026号宗地为安宁区T599号规划路以北,规划内路以东,银滩黄河大桥以南,面积为79707.5平方米。出让用地“净地”出让,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管线管网的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G1027号宗地为安宁区S574号规划路以东、省药监局用地以南、T591号规划路以西、兰州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北,面积13372.1平方米。出让用地“净地”出让,完成全部用地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管线管网的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事宜的现状地块。

避免“强拆”维护被拆迁人利益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今年1月2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明确提出:执行房屋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市、县政府,这也意味着房屋征收的过程中杜绝开发商介入,一定程度上避免“强拆”,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记者从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了解到,此次,为响应国家新的拆迁条例公布并实施,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的三块宗地,均明确提出以“净地”形式出让。“净地”出让指已经完成拆除平整,不存在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土地,由政府完成出让前土地拆迁。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透露,今后兰州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中争取推行“净地出让”方式,力求做到地面完成平整后再出让。同时,根据出让土地性质的不同,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表示,今后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以“净地”的形式出让,如竞得人拿到的土地是未完全拆迁的“毛地”,必须做到合法拆迁,不可“强拆”。

发表于2011-03-04

今天下午拍呢么

发表于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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