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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良志集团泼皮无赖的做法引起了全体业主激愤!

发表于2011-08-27
        2011年8月26日上午在街道办得主持下,街道办领导,良志嘉年华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三方的召开了会议,街道办领导与业主代表一致认为良志集团及良志物业应该停止现在进行的强买强卖车位行为,等良志嘉年华业主委员会成立再商议相关事项,良志集团下午就无赖的反悔,并且还是不允许业主停车,业主一怒之下将进小区的门口用车堵住,显然良志集团这种小开发商无视业主的权益,无视社会的和谐,制造了不和谐的社会因素,有悖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
发表于2011-08-27
这样的无良地产商政府为什么不出面管理一下?难道真的要逼良为娼吗?
发表于2011-08-27

良志集团的做的龌龊事情,一点点被自己扯开~~~~而且口子越扯越大~~~

发表于2011-08-27
听说不是良志集团不允许业主停车,而是个别业主将进小区的门口用车堵住,使得大部分业主的车出不去、进不了小区。
发表于2011-08-27
楼上这个又是一个恶心人,放屁,你敢说你不是良志的人?良志真卑鄙!!!
发表于2011-08-27
出尔反尔的恶心事情干的那么多?业主被逼无奈才这么干的
发表于2011-08-2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1-8-10 21:33:51写道:原帖
近日,良志嘉年华内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因车位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业主觉得自己的权利受侵犯了,但是良志集团也有自己的说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该如何判定双方对错呢?这还需依法论事。
可能有些人会陷入法律盲点,不知晓其中的理儿,对此,还需声明,一切还是得依法进行。据悉,关于车位的产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归良志集团,其年限跟房产权一样,同样是50年。也就是说这50年内,良志集团有对车位的处理权。理由有两点,其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注明车位产权归良志集团,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良志集团对车位的....
 
 

 

有产权就拿出来看呀,规划时,你们是多少个车位,现在又划了多少个车位?都合法吗?
 
是需要合法办事,我一看你就是良志的托,你上面说“良志物业也要积极参与”,你们真的积极参与了吗?
 
昨天早上,社区参与调节,三方见面会上,达成的暂时“协议”,下午你们就推翻,不是扯淡呢吗?
 
要么就卖,要么就大家商量着租,不是你说怎么租就要怎么租?你到外面租房子,你说让房客一下给你交20年的房租,我想也就sb才这样呢,活钱自己拿着不好,非要给你啊;只不过车位还不完全等同于房子,车位大家都要用呢,不能简单的让你说了算,还无法无天了
 
买房子签协议的时候,你们就用了“强奸”的手法,协议中那些选择性的条款,你们跟我们商议了吗?直接打印出来的选项,只保护了你们的权益,哪一条维护了业主的权益了?虽说最后签字是我们自愿签得,但是又有几个人你们给了时间,或是提醒了“你们把协议看一下,看有没有问题”,都是直接让签字。
很显然,不签字,这个房买不了
这种交易公平吗?
我也不是很懂相关的法律,但是看台一些新闻或是法制节目,上提到过类似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不公平的
 
啥都让你们说了算,那还能行
 
长期积怨已久的很多事情,这次终于爆发了,大家总是不吭不哈的,那就以为业主好欺负。有很多事情,都让人觉得良志是山里的核桃砸着吃,你不强硬过他,你要争取的利益他就给你赖、给你拖,例如昨天晚上听到的一个事,以为业主的车在地下停车场玻璃让砸了,找了几次他们都不解决,结果那业主操了,就把车听到出口,结果下午就主动联系着给解决了,大家说说,这样行吗?
 
另外,该公开的事情,死活就是不公开,能让大家信服你们所说的亏损吗?退一步说,假如真的像你们说的那样亏损的话,你还要坚持这个物业公司,你啥呀,凭你那么“不讲理的”经商头脑——要一下收20年的租金拿去、存利息挣钱,会让物业公司这样亏损还要坚持着开?
 
“不讲理”的头脑其实还有很多,如:公摊面积中的耳房,你们tmd就敢再给业主租,收租金;入住时,本该交给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契税”“维修基金”,你们就敢只开个收据后“代收”,在时隔近三年后的今天还没开?;你们收了购房款后,一直不给开,时隔两年8个月后才给开?上税可以拖这么久吗?你们的理由就是房屋的面积还没有界定,所以上的面积不好写?那为什么别的小区人家就能交了钱就开啊?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我不是清楚,但是作为企业要给国家上税,这方面的要求我就不相信企业与企业之间差别这么大?
发表于2011-08-27
物价局的某位处长你能否别潜藏在业主群里不说话?而是正义的出来讲个话?物业得收费定价公章都是你定的,难道你真的和良志集团有利益往来?
发表于2011-08-27
政府能否给出面解决?
发表于201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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