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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后的现状

发表于2010-02-01
上海市政府日前发文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所有的住宅工程都必须实行分户验收制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一房一验”,终于盼到了这项政策的出台。北京是最早实行住宅分户验收,自2006年1月1日即开始实行了,江苏亦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而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已经比最早的晚了3年多时间。但即使自从该项政策实施以来,结合我们的验房状况,状况有所好转,但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以供交房的同学参考一下。 一、相关证明文件不能及时提交给小业主。按照文件规定,“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证明作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有些小业主甚至还不知道有这回事呢,更不知道去怎么维权了。这里简单的介绍一下:分户验收主要是在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对房屋质量外观和使用功能方面的检查,毛坯房住宅必须包括:(1)房间尺寸,(2)地面、墙面裂缝情况,(3)楼地面、天棚和墙面抹灰质量和防水质量,(4)门窗安装质量,(5)给排水及燃气工程质量,(6)通风与空调安装质量,(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二、对在分户验收中检查出的问题来不及整改或没有复查。我们在验房的时候发现,有些修改的部位仍然有问题,比如墙面、地面空鼓,仍然有空鼓现象或修改不彻底,修补的范围不够;原来墙面是有一条裂缝的,修补后出现了两条裂缝;墙面、地面上有问题的地方做的记号仍然还在,没去修补,要么是疏忽了,要么就是没来得及。 三、分户验收中查得不够仔细、全面。虽然文件规定,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但真正实施起来基本都是监理在检查,而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人员有限,一个小区动辄几百套,多则上千套的房子,靠10多人的监理队伍去检查,是有限的,只能检查出大的问题了,不肯能做到全面检查的。比如墙面渗水的问题,检查时发现有渗漏的痕迹,但反馈到施工单位那里说修好了,如果老天不下雨的话,监理单位是不会做墙面淋水试验的,那也就无从验证是否修复了。 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分户验收中有些项目还是比较严格的,比如层高的问题,规定每个房间中5个检查点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不得大于20mm。但在有些楼盘中,发现有个别的房间达到了30mm,这时开发商就对小业主说了,你这房间反正是要吊顶的,到时吊顶的时候让装修公司处理一下就行了。其实不然,如果房屋净高的偏差超过允许范围,就有可能是楼板的厚度没有达到要求,千万不能被忽悠哦。 房屋是件特殊的商品,我们平时去买东西的时候,尚且要左看右看,东挑西捡的,怎么这么大的商品就不需要检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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